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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部署开展易地扶贫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于5月上旬至6月底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聚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搬迁群众,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各地要推出一系列帮扶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具体措施。开展全面摸排,摸清搬迁群众尤其是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掌握其就业能力、就业需求和就业意愿,建立实名制台账,明确帮扶对象。定向投放岗位,归集适合搬迁群众的岗位,定向投放大型搬迁安置区。东部扶贫协作省份和对口支援省份要筛选招聘岗位,提供给搬迁安置区。组织外出务工,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省内结对帮扶等机制集中输出一批搬迁贫困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提供省内外对接、点对点劳务对接。促进就地就业,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推进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对接搬迁安置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吸纳搬迁群众在当地就业。开展就业服务,在大型安置区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适时在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或者搬迁群众集中的县区组织专场招聘会。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实在在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联系机制,加强跟踪调度,广泛开展宣传,切切实实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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